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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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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6日 13:19 来源:

 

201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制定《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一、参评学校工作

在审核评估中,参评学校的主要工作为自评自建、配合专家组考察和评估后整改提高。

(一)自评自建工作

学校自评自建工作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系统梳理教学工作,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阶段。学校自评自建的主要工作有:建立审核评估工作机构、开展自评自建、整理评估材料、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撰写《自评报告》、上传评估信息与资料、制订评估考察组织工作方案等。

1.建立审核评估工作机构。学校一般应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整个评建工作;成立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相应项目的自建工作。

2.开展自评自建。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对照学校实际,寻找差距,制订评建工作方案与计划,针对性地开展自建工作,全面改进教学工作。

3.整理评估材料。评估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整理与保存。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客观性材料,要以教学档案为基础,以说明审核要点内容为目的进行系统梳理。案头材料是为了方便专家考察所提供的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专家工作手册、教职工名册、管理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实验室与实习基地一览表、课程表等等。

4.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按时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弄虚作假,并及时上传至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系统。学校上传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5.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是学校根据审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形成的本科教学工作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8万字以内,主要包括学校概况、办学成绩、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其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校要在专家组现场考察1个月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寄达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6.上传评估信息与资料。学校要在专家现场考察两周之前,通过评估信息系统上传《自评报告》、接待方案,及课程表、教职工名册、学生名册等专家案头材料。

7.制订现场考察组织工作方案。学校应及时与项目管理员联系,认真做好现场考察的经费预算、接待方案等,对现场考察组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专家考察工作按规定顺利进行。

(二)配合专家组考察工作

学校要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以学习心、开放态参与评估,严格评估纪律,营造良好的评估氛围。着重在以下几方面配合好专家组工作。

1.成立评估考察工作组。评估考察工作组是专家现场考察期间,学校评估工作的协调、保障机构,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组建。工作组按照现场考察的需要,传达专家考察要求,协调各部门配合工作,确保专家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及时、顺利。

2.创造良好考察条件。学校应为专家考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日常工作和评估考察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在与专家交流过程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制定《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指南(试行)》。

一、参评学校工作

在审核评估中,参评学校的主要工作为自评自建、配合专家组考察和评估后整改提高。

(一)自评自建工作

学校自评自建工作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系统梳理教学工作,进行自我完善的重要阶段。学校自评自建的主要工作有:建立审核评估工作机构、开展自评自建、整理评估材料、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撰写《自评报告》、上传评估信息与资料、制订评估考察组织工作方案等。

1.建立审核评估工作机构。学校一般应成立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整个评建工作;成立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建工作的具体实施;成立评建专项工作组,负责相应项目的自建工作。

2.开展自评自建。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要求,对照学校实际,寻找差距,制订评建工作方案与计划,针对性地开展自建工作,全面改进教学工作。

3.整理评估材料。评估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档案、支撑材料、案头材料。教学档案是学校在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材料,按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整理与保存。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客观性材料,要以教学档案为基础,以说明审核要点内容为目的进行系统梳理。案头材料是为了方便专家考察所提供的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专家工作手册、教职工名册、管理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实验室与实习基地一览表、课程表等等。

4.填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按时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不弄虚作假,并及时上传至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系统。学校上传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5.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是学校根据审核评估内容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形成的本科教学工作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总字数控制在8万字以内,主要包括学校概况、办学成绩、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其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校要在专家组现场考察1个月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寄达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6.上传评估信息与资料。学校要在专家现场考察两周之前,通过评估信息系统上传《自评报告》、接待方案,及课程表、教职工名册、学生名册等专家案头材料。

7.制订现场考察组织工作方案。学校应及时与项目管理员联系,认真做好现场考察的经费预算、接待方案等,对现场考察组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专家考察工作按规定顺利进行。

(二)配合专家组考察工作

学校要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以学习心、开放态参与评估,严格评估纪律,营造良好的评估氛围。着重在以下几方面配合好专家组工作。

1.成立评估考察工作组。评估考察工作组是专家现场考察期间,学校评估工作的协调、保障机构,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组建。工作组按照现场考察的需要,传达专家考察要求,协调各部门配合工作,确保专家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及时、顺利。

2.创造良好考察条件。学校应为专家考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日常工作和评估考察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在与专家交流过程中要坦诚相待,实事求是,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配合专家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3.提供必要的评估材料。学校应提供案头材料、支撑材料、《自评报告》等文件的纸质文按规定时间进驻学校,完成考察工作任务。

2.进校考察工作

1)专家组预备会。专家组全体成员于正式考察的前一天,在专家住宿地召开专家组预备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包括:①专家组组长介绍基本情况,提出工作要求;②专家交流对学校评估材料的审读意见及对学校教学情况的基本分析;③讨论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明确专家分工;④各位专家确定第一天的主要考察内容。预备会议后,由秘书统计、汇总专家考察内容并告知学校评估考察工作组。

2)评估见面会。评估见面会是专家组与学校共同召开的会议,是评估考察的说明会,在会上由学校向专家组对评估考察工作进行简要说明,同时专家组也对学校考察工作提出基本要求。审核评估中一律不举行开幕式、文艺汇演等大型会议和演出。

评估见面会由专家组组长主持,时长不超过40分钟。参加对象为专家组全体成员、学校领导和主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总人数不超过50人。会上由组长对审核评估进校考察工作进行必要说明,学校可以对自评报告之外的内容作特别补充说明,必要时专家可针对较集中的存疑问题向学校提问,学校对此做出应答。评估见面会不安排学校领导致欢迎辞,不邀请学校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领导出席。

3)集体考察。集体考察是评估现场考察中非必备的环节,可由专家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该项活动。如果进行集体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学校基础设施、涉及面较广的实验实训条件、校园文化等方面,时间须控制在90分钟内。

4)个人考察。个人考察是专家根据需要开展的走访、听课、调阅材料、考察实习基地、深度访谈、座谈会等。其中,走访是专家去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访问,了解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情况或职能部门支持和保障教学的情况,专家走访的面应包括学校所有教学单位和主要相关职能部门;听课指专家深入课堂随机听课,每位专家至少听课2节,听课的范围为本科教学的各类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等;调阅材料指专家抽调、检查学校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材料,要求每位专家调阅2~3个专业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设计),3门左右课程的试卷和试卷分析报告。考察实习基地指专家根据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实习情况及用人单位对学生的评价意见。深度访谈是专家个人考察、获取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情况的主要途径,访谈的对象包括学校领导、中层管理干部、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座谈会是专家根据考察需要召开,一定范围内的代表参加的小型座谈会,由专家主持召开。

5)碰头会议。专家组于考察期间的每天晚上召开碰头会议,是充分交流意见、获取全面信息、深入分析情况的有效途径。会上,每位专家交流当天的考察感受,通报考察情况,讨论评估问题,证实自己的判断。专家组组长可根据当天的考察情况,协调专家第二天考察需关注的专业、院系、部门以及审核要点的覆盖面,避免信息的缺失。专家需制定并提交第二天的考察内容和考察要求。

6)意见反馈会。意见反馈会安排在现场考察的最后一天下午,专家组全体成员、学校领导、部分院系与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和评估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会上,专家组成员针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反馈个人意见和建议,专家组组长可就考察的情况对学校进行较为全面的评价和反馈。专家组组长反馈时间在40分钟左右,其他专家成员每人反馈时间在10分钟以内。意见反馈会可邀请学校主管部门的领导参加。

4.离校后工作

专家现场考察结束后,需完成以下工作:

1)在考察结束1周之内,专家根据全面了解到的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在科学整理、客观判断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的《普通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个人审核评估报告》,提交给专家组组长。报告字数不少于2500字,主要是根据审核评估要求,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评价意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值得肯定的方面;二是需要加强的方面;三是必须整改的方面。其中需要加强和必须整改的方面为重点内容,应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字数不少于总篇幅的二分之一。

2)在考察结束3周之内,专家组组长依据每位专家的审核评估报告,形成《普通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初稿)》,供组内专家讨论修改。总篇幅要求在5000字左右,其中需要加强和必须整改的方面(包括建议和改进措施)篇幅不少于总篇幅的二分之一。

3)各位专家在收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初稿)》1周之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专家组组长。

4)专家组组长在1周之内统筹考虑组内各专家的修改意见,完成《普通高校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并通过项目管理员提交至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委员会审定。

三、项目管理工作

(一)项目管理员工作

项目管理员代表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具体承担项目的服务、管理和监督,加强与学校、专家之间的联系,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规范、有序。项目管理员不参与专家评估考察工作,不干涉学校及专家组的正常评估工作。项目管理员的管理时间为确定学校评估时间开始至《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提交完成止。

项目管理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了解学校评建工作和专家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对于违反有关纪律的人员和单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报评估机构,必要时由评估机构研究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2.指导秘书开展工作,协调专家组进校前的工作安排,配合专家组组长拟订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计划。

3.初审参评学校的审核评估自评报告、专家审读材料意见表、专家个人和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4.审核参评学校接待方案以及关于项目的经费预算和决算。

5.了解学校对审核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完成参评学校对专家组成员的评价。

(二)专家组秘书工作

专家组秘书是受省教育厅委派,在专家进校考察期间协助专家组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评估考察工作的专家组工作人员。秘书不参与评估各项结论的评议,不承担《审核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

专家组秘书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做好专家组服务工作及与学校、项目管理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做好评估考察材料、评审意见等专家评估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以及评估信息的保密工作。

3.在组长领导下,进行专家组内的沟通和协调,统筹专家个人考察安排,避免时间冲突、内容重复与遗漏,提高专家组的工作效率。

(三)评估机构工作

1.评估结论审议及发布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参评学校《审核评估报告》后,省教育厅按年度形成全省审核评估总结报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由省教育厅公开发布参评学校的审核评估结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学校寄送,作为学校后续改进的主要依据。

2.整改督查

学校应根据《审核评估报告》及现场考察反馈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整改,现场考察结束后两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在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后一年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工作报告。省教育厅视学校审核评估后一年内整改情况另组织督查小组进行回访。回访主要以有针对性的进校访谈方式进行,目的是了解学校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回访结束后,督查小组将回访整改情况写成《审核评估回访报告》报省教育厅。学校需从参评下一年度起,连续三年在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中列入专题,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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