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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李锦文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31日 16:4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本科生专业分流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和2023级材料类专业培养方案,2023级材料类专业于第三学期开始按照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器件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进行培养。为确保2023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对专业分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毛卫国、唐超文

组员:李灵均、邵巧艳谢炜

秘书:李锦文

(二)监督小组

负责对分流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组长:邵巧艳

组员:李灵均、谢炜2023级辅导员

(三)专业咨询组

负责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组长:李灵均、邵巧艳

组员:刘鹏、张怡琼谢炜、樊哲琼、周哲、金红广、顾岩岭王怡静、专业负责人、2023级年级辅导员、2023级班主任

(四)专业分流工作组

对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进行摸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根据学生志愿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报学校。

组长:李灵均、邵巧艳

组员:李锦文、2023级年级辅导员

、各专业分流人数指标

根据学院实际办学条件,指标分配如下:

2023级(共248人):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9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94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60人。

三、分流排序原则

1、第一排序为学生专业第一志愿。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了专业的指标人数上限,则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2若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平均学分绩点,则先参考双创大赛省级获奖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参考六级通过成绩、四级通过成绩排序录取(第三排序)。

3学科成绩按有效成绩参与排名。

4、第一轮分流完成后,如有两个专业录取人数不够,则再进行第二轮的专业志愿填报。操作流程同第一轮。

四、分流日程安排

1、20243月19开展专业咨询。

22024年3月28日,公布分流方案和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32024年41日,学生填写分流专业志愿

42024年43学院网站公布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数据起止日期:大一第一学期。

2、要求学生亲笔签名2023材料类专业分流志愿表》。

3、每位学生必须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如不填报或填报两个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人数最少的专业。

4、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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