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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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部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综治维稳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参与学校安全事务决策,组织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保卫、综治、维稳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3、负责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校园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学校治安防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学校内部各类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组织调解治安纠纷。

5、负责校园稳定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严防国(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6、负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

7、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追究制;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及师生消防培训演练等常规消防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与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类火警、火灾事故。

8、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内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

9、负责师生集体户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办理在校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10、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学校外聘员工和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

11、负责组织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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