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welcome体育首页
|
后台管理
|
站内检索
院务公开
|
书记院长信箱
院长信箱:yhm5218@163.com
书记信箱:396821693@qq.com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学院领导
教授委员会
党群工作
组织机构
学院党建
支部建设
学习园地
工会工作
师资队伍
基础教研室
球类教研室
拓展教研室
学科科研
科研成果
科研团队
项目申报
学术会议
学术沙龙
场馆服务
场馆介绍
管理条例
场馆预约
体质健康
运动竞赛
代表队介绍
教练员介绍
精彩赛事
高水平运动员
群体活动
校运会
阳光体育
下载专区
首页
>
群体活动
> 正文
篮球“三对三”竞赛规则
分享到:
2007年10月14日 00:00
来源:
*
篮球“三对三”竞赛规则
*
除下列特殊情况外,比赛均按照最新国际篮球规则执行。
一、场地和器材
第一条
1-1
场地:半个标准的篮球场地(
14×15
米)或按照半场比例适当缩小(长度减少
1
米,宽度减少
2
米),地面坚实、平整。
1-2
球篮:距地面
3.05
米的球篮提供给男女成年组和男子初中(含初中)以上青年组,距地面
2.8
米的球篮提供给男子小学组、女子初中和小学组。
1-3
球:
男女成年组和男女初中(含初中)以上青年组可使用圆周在
75~78
厘米、质量在
567~650
克的球;男女小学组可使用圆周在
68~72
厘米,质量在
450~500
克的球。
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条
2-1
裁判人员:设
1~2
名裁判员和
1
名记录员。
2-2
服装:裁判员与记录员要着装一致,但其颜色、款式应区别于运动员。
2-3
权利:比赛设
1
名裁判员时,他是比赛中唯一的执法宣判人员
比赛设
2
名裁判员(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时,两名裁判员对场上违反规则的行为都有权作出宣判,如发生矛盾,主裁判员是终决人员,并负责在记录表上签字。副裁判员兼管记
20
秒违例。
2-4
记录员职责:记录员兼管计时、记分。记录两队累积的分数(包括投篮和罚球的得分)、全队及个人犯规次数、以及比赛时间并按照规则要求宣布比赛进行的时间和比分。
三、规则
第三条
3-1
运动员人数:比赛双方可报名
4~5
人,上场队员为三人。
3-2
比赛时间:
3-2-1
初赛、复赛不分上下半时,全场比赛时间为
10
分钟(组织者可根据参赛队数多少修订时间为
12
或
15
分钟)。比赛进行到
5
分钟和
9
分钟时,,记录员各宣布一次时间。如果只有
10
分钟比赛时间,则双方队都不得暂停(遇有队员受伤,裁判员有权暂停比赛
1
分钟)。如比赛安排为
12
或
15
分钟,则分别允许请求一次或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
30
秒。
3-2-2
决赛分上下两个半时,每半时
8
分钟,上半时与下半时之间休息
3
分钟。
3-2-3
比赛中除在罚球、暂停、球员受伤及比赛结束等情况下停止计时表外,其余情况均不停表。
第四条
4-1
比赛开始:双方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发球权,然后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决赛阶段,上半时获发球权的队,下半时不再获发球权,由对方队在发球区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4-2
发球区:中圈不在场地中的半圆叫做发球区,发球区的地面(包括线)算界外。
4-3
发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算做发球。
第五条
5-1
攻守转换:
5-1-1
每次投篮命中后,都由对方发球。
5-1-2
所有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违例、界外球及投篮命中后),均为死球,在发球区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所有不交换发球权的情况(如不执行罚球的犯规),则在就近的三分线外发球。在这种情况下,发球前,必须由裁判员递交球。
5-1-3
守方队员断球或抢到篮板球后,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外(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
5-1-4
争球时,在罚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须将球运(传)出三分线(持球队员必须双脚踏在三分线外),才可以组织进攻,否则判进攻违例。跳球中的意外投中无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
5-1-3
和
5-1-4
中出现的违例,裁判员的手势为:两手前臂交叉于脸前,以示违例,交换发球权。(这个手势跟换人手势一样,我的绘画技术不行,就不画了,原文有这个手势的图示。
HKMJ
注)。
第六条
6-1 20
秒规则:
24
秒规则改为
20
秒
6-2
犯规法则:
6-2-1
比赛中,每个队员允许三次犯规,第四次犯规罚出场。
6-2-2
任何队员被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6-2-3
每个队累记犯规达
5
次后,该队的第六次以后的侵人犯规由对方执行
2
次罚球。前
5
次犯规中,凡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如投中,记录得分、对方个人和全队犯规次数,不追加罚球,由守方发球继续比赛;如投篮不中,则判给攻方被侵犯的队员
1
次罚球,如罚中得
1
分,并由攻方继续掷界外球,如罚不中,仍由攻方掷界外球。
6-2-4
在使用小篮架的比赛中,不允许队员出现扣篮动作,也不允许队员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悬挂于篮圈或篮架上,否则,可被判罚离场并不能再被替换上场,且该队失去球权。
第七条
7-1
替换:只能在比赛计时钟停止的情况下替换,被换下的队员不能再被替换上场(场上队员不足
3
人时除外)。
第八条
8-1
得分相等和决胜期:
比赛时间终了,以得分多者为胜方。初赛及复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
1
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在决赛阶段,比赛时间终了,如得分相等,则增加
3
分钟决胜期,发球权仍以掷硬币的形式决定。如果决胜期得分仍相等,执行一对一依次罚球,只要出现某队领先
1
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第九条
9-1
队长:比赛中,队长是场上唯一发言人。
9-2
纪律:比赛中应绝对服从裁判,以裁判员的判罚为最终判决。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各种级别的
"
三对三
"
比赛,解释权归属中国篮球协会。
文档附件:
上一条:
运动会成绩公布表
下一条:
足球规则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