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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程序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及要求

考前30分钟

考点主考召集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宣布当次考试科目及监考的注意事项,核对钟表。

考前25分钟

1.监考员甲领取并核对密封无误的当次考试的试卷,小刀和必备用具;2.监考员乙领取本考场《考场考生签到表》、《考生照片对照表》、草稿纸,二人直接进考场。

考前20分钟

1.监考员组织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并在《考场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进考场,对号入座;2.考生坐定后,监考员乙用《考生照片对照表》逐一核对,逐个验核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座号等。3.监考员甲宣读《考场规则》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4.当众验示启封试题,并逐份核对科目,清点份数、启封试卷后若发现不是当次考试科目,则立即密封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考点另派监考员接任工作,并对接触过试题的人员实行隔离。

考前5分钟

1.监考员分发试卷和草稿纸;2.监考员甲指导考生填写试卷密封线内的有关栏目,在卷首指定位置填写二位数的座位号。3.监考员乙严密注视考生,不允许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

开考

1.监考员乙持《考生照片对照表》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都是否正确;2.监考员甲严密监视考生答题,并注视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开考15分钟后

1.迟到考生一律不准再进入考场;2.监考员乙将缺考卷收回,并在相应的位置上用红笔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座位号和准考证号,并在总分栏处用红色笔写上“缺考”字样。3.在监考员使用的试卷、空白卷及废卷上用红色笔在总分栏处写上“空白”字样。

开考30分钟后

允许考生出场,提前出场的考生应将答卷反放在桌上。

考试结束前15分钟

监考员甲口头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结束

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按页码顺序连同草稿纸整齐放在桌上,监考员按顺序收取试卷并迅速清点;试卷准确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若有考生继续答题的,监考员应立即制止,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登记。






1.监考员先将每份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再将试卷按座位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空白卷”、作废卷均装在最后,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2.一个考场若有两门以上课程的,分课程依次收卷,并将试卷按课程标准号装回原袋,不得混装、漏装、错装;3.认真逐一填写试卷卷头密封条上有关栏目的内容,特别是保密号、首考号末2位等;4.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负责本考场的全面清理;检查有无遗漏草稿纸以及准考证等物品,并做好下科考试的准备工作;5.监考员整理好试卷后,交考点主考(或副主考)验卷;6.装订好试卷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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